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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秦鼎实业有限公司聘请发行易地扶贫搬迁收益债券商等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秦鼎实业    作者:资产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7-03-10    点击数:loading...

    巴中秦鼎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现对秦鼎公司发行易地扶贫搬迁收益债券商等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比选范围    

聘请券商、法律服务机构、会计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可研机构5个中介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开展本项目的前期调查和方案制定工作,并在尽职调查和方案获得巴中市国资委批准后完成秦鼎公司发行易地扶贫搬迁收益债工作。

 

二、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券商资格要求:

 1.1具备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证券经营机构,中国证监会认定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债券承销资质。

 1.2 2015、2016连续两年取得券商A级以上评价。

 1.3具有成功发行项目收益债经验,并有发行易地扶贫搬迁债的成功案例涉及扶贫类项目的优先。

 2、法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2.1 依法设立,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2.2拥有执业律师10名以上,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2.3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

 2.4 最近3年未受行政处罚。

 2.5近2年有在发行易地扶贫搬迁收益债实际工作案例至少2例。

 3、会计审计机构资质要求:

 3.1依法设立3年(含)以上。

 3.2会计审计机构须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3.3近2年有在发行易地扶贫搬迁收益债项目实际工作案例至少1例。

 3.4最近3年未受行政处罚。

 4、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4.1依法设立3年(含)以上。

 4.2评估机构及须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4.3近2年有在发行易地扶贫搬迁收益债项目实际工作案例至少1例。

 4.4最近3年未受行政处罚。

 5、可研机构资格要求:

 5.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的3年以上的资格。

 5.2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

 5.3成功评估易地扶贫搬迁债案例不少于3例。

 5.4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违反职业道德、纪律等违法记录。

 6、本项目比选申请人须由券商牵头组织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递比选申请文件,本公司接受联合体招商。并按公司决定交纳比选保证金: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三、发行方案要求

1、发行额度:7-8亿。

2、发行期限:5-8年。

3、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四有意者请于2017年3 月10日9:00至2017年3 月 14 日18:00之前截至,持如下资料到巴中秦鼎实业有限公司106室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保证金收据(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执业资格证书(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巴中秦鼎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827-86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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